标题:打人的不给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怎么办?
您好,我叫王**,在4月22日下午坐着我们单位的津AL1832去工地送混凝土,在回来的路上司机刘树松跟我要喜钱,我没理他,他恼羞成怒,在车里打了我胸口一拳,然后打开副驾驶车门拽着我脚脖子,把我从车里扔了出去,当时我报警了,司机开车跑了(地点在团泊至小孙庄新205国道,小孙庄高速口处),警察来了之后把我带到派出所录完口供,我就去空军464医院检查,医院让我留院观察两天,我与4月24日上午出院,在医院期间,医药费、伙食费、交通费、买毛巾等生活用品费,共计4600多元,我在派出所开了验伤单,去医院盖完章给了派出所,由于我没有明显外伤,派出所让我找我们单位领导调解,可是打人者据不赔偿我4600多元的花销,只想给我1000元了事,我想请问一下,下一步我该怎么办?去哪个法院起诉?西青区的还是静海区的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起诉敲诈勒索不成打人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