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请教下律师
我于14年终审判决,15年初申请强制执行,后17年初恢复执行,案件在北辰法院执行,现在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一套,车辆一辆。房产有人居住,具体情况不明,可能是被执行人居住。查封属于第三位轮候,前面有个银行抵押,还有一个民间借贷的也查封,三个案子都在北辰法院。我要求执行法官进行拍卖程序,将房屋拍卖清偿,三家的案值都够了,可是法院去迟迟不动,我怀疑是被执行人也是北仓的人通过关系找到法院的领导,把我这案子一直压着。我想问下,作为轮候的,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法官进行拍卖,优先清偿给前两家,剩余的钱给我?如果可以做,我到底该怎么去操作这个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