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旅游合同不合规,途中被导游丢下、侮辱、海上没有救生衣等问题
本人于2017年1月27日报名嘉信旅行社的芽庄旅行团,在31日回到天津。
途中遇到导游把我丢下自己回去睡觉、对我和爱人进行侮辱、私自更改集合时间不提前通知旅客,出海没有救生衣等问题。以及回来后遭到旅行社威胁称要我们不要对媒体进行曝光,以前也有旅客曝光他们,结果非但没有拿到赔偿,反而被旅行社告起诉等问题。还有他们的合同不符合旅游法规,没有明确标明合作旅行社、地接社信息,以及没有写明住宿酒店等问题。
我想咨询旅行社是否应该受到处罚?旅行社对我应该如何赔偿?我要求退全款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