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买*** 提问时间:2017-01-17

标题:买卖双方被不正规房产中介坑骗一万元

李老师您好!

中介已经跟买房商量好,由买方承担2%房款的中介费。可是在已经办完过户手续之后,卖方告诉买方,其实中介也收了卖方1%手续费。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最高收费标准: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买卖双方各1%”。买卖双方跟中介协商退款不成功,现有跟中介通话的录音,还有中介分别开2张中介服务费的收据,而且这个中介没有在工商机构和税务机构备案。请问李老师,买卖双方该怎么办?

如果起诉的话,律师费大概多少钱?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律师:李东光 回复时间:2017-01-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买***网民: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房地产居间方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的分析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津价房地[2004]508号)附件1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经纪机构向买方收取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向卖方收取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根据以上,房地产居间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成交价的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根据以上,如房地产居间方确实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费的行为的,您可以持其居间服务合同及服务费收据等证明材料,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2. 关于律师费标准的答复

如您就本案拟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根据《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本案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在与委托人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李东光律师

201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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