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老房被拆迁,迁回来的房子没有房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985年我们所住的平房被拆迁,1988年楼房建成,该房由某企业出资建造,完工后移交所在区房管站时不知因什么原因,房管站没有接手,以至于无法回迁分房。后经区公安部门和建委出面协调,给老居民们都分配了房子。可是该房就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多少年四处找人确定产权归属,都是相互推脱。找建筑单位,建筑单位说已移交给所在区房管站,并给我们出具了他们的移交协议复印件,上面确实约定了移交内容以及给房管站的费用,上面还有双方的公章。找房管站,房管站看完协议后,说是那只是意向协议,他们并没有经手。不知道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诉讼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