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6-11-29

标题:买二手房房主违约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津南区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款已经交了,贷款也做了,买卖协议也已经签了,现在房主要涨价违约,如我们自己协商不成功,我想问问怎么申请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反 馈

回复律师:邓露茸 回复时间:2016-12-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卖方拒绝履行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上述规定,您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亦可主张适用定金罚则(合同中如有约定)或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含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您可请求人民法院增加。

2. 关于申请赔偿及提供的证据

《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您与卖方产生的争议可通过与卖方和解、调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有仲裁协议或条款)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赔偿责任。您若向上述机关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应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交付首付款凭证/收款收据、办理贷款凭证、已还贷款凭证等相关证据。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邓露茸 律师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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