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被朋友和房地产合伙欺骗买了假的50年大产权商品房
张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向您咨询一下,我于2014年1月份经过当时的生意合作伙伴介绍(是生意伙伴公司的抵账房)买了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园区内的盛世馨都的一套住房,当时买之前领我到现场和房地产这看了看经过了解是50年产权,为民水,民电,有煤气。 15年我开始入住,入住后经过了解该房子为小产权,楼内很多住户都是被所谓的朋友领导诱骗的买的,现在根本没有当初承诺的煤气,产权证更是没有。我通过了解我也是被我朋友恶意欺骗的。我现在打算走法律程序维权和进行赔偿!希望先征求一下您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