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6-11-17

标题:无良开发商卖抵押房 合同不盖章 不给买家

今年8月28 在宝坻区 鸿坤原乡小镇买了一套房,买房时 开发商并没有告知房子处于抵押状态,9月3 号交了首付,总计31万 加电商费 8万 总计39万多, 由于房子处于抵押状态,以至于到现在都不能给我们办理网签,希望领导给我们劳苦大众做主,整治无良开发商。还我们血汗钱。

反 馈

回复律师:韩士队 回复时间:2016-11-21 是否超时:

您好:可以按照已付款项双倍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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