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10-27

标题:老太想在自己清醒时处分财产

老太想在自己清醒时处分财产

一.

老太88。丧偶。无亲生儿女。在北京金台夕照有处房产,产权人。当下市值约280万元。老太太耳背。希望在自己尚清醒时,能将这处房产处分给相关利益方。处分对象主要有:1原老伴方子女(儿媳)一户;2自己方侄子、侄女三户。

“儿媳”有回购意向。承诺:处分后,房子继续由老太太居住至终年。儿媳坚持:这份房产,有原来(其父)一半以上份额,应由“其父”方继承。但,认为评估没必要。

二.

老太太自己坚持:房产必须价值评估;按照处分时的市场价格,去除各种税费后,按比例处分;委托律师召集家庭会,依法按自己意志确定的給各方的比例方案;并包含自己一份;处分后,支付新产权人“儿媳”房租;

为了公平公正,希望委托律师按照法律书面鉴证,承担由此产生一切法律事务。但各方一致认为,没必要花这份钱(请律师)。但又都不肯妥协退让自己主张。

三,

老太表示:如果不能顺利达成她的意向。最后,就以立“遗嘱”形式实现。哪怕身后“巨浪滔天”。

主要咨询有:

1.老太与相关方想法是否合法、能否成立;

2.最简便省事的方式;

3.律师按哪种形式取费对当事人最节省即收费依据?

4.还有哪些相关问题?

反 馈

回复律师:杨洁 回复时间:2016-11-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您的陈述中未能说清“房产处分”到底是过户赠与给别人,还是出售后分割所得房价款、还是给房本加名字、在老太太之外增加其他共有人。

根据您在第二部分陈述,本律师理解老太太的想法是把房子评估之后卖掉,由几方分割所得房价款。并且由律师出面见证此事。

只要房子是老太太自己的私产,全归老太太所有,不涉及夫妻共有或其他共有、抵押等转让障碍,老太太可以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自由处分、处分方式可以任意选择。律师只有在调查了解相应证据材料及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后,才能判断是否可以接受老太太的委托,提供见证服务。

律师收费方式及标准,一般由委托人和律师自行协商。在天津市律师协会网站有公示《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可供查询、参考。http://www.china-lawfirm.com/info/1572cc2c72fe4a1682c161883aef24a3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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