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郗* 提问时间:2016-10-20

标题:南益名士华庭三期物业强制收取小区地上停车费

刘律师您好:

我是滨海新区南益名士华庭三期的业主。

2016年六月我们领取了新房的钥匙,本应该是一件高兴的事,谁知好景不长,九月开始小区的物业【南方物业】在没有经过我们三期所有业主的同意下擅自向业主收取小区地上停车场每天至少五元的停车费用,对比引起了我们所有业主的不满,同时也多次与物业沟通交涉后得到的结果却是:

“你们可以不交钱,到出口直接告诉保安不交钱,马上他们可以抬杆让你走,同时也会让保安把你们的车牌号记录下来拉入黑名单!以后甭想进小区!”

十月份开始,物业又要求所有业主在进小区的入口处必须签字(同意收取停车费)才能抬杆进入小区,才可以回家。

物业的嚣张跋扈让业主们真是很憋屈,自己的家回不去,无奈只能多次报警,请警方出面化解尴尬场面,我们要的是一个温馨美好的家园,在外忙忙碌碌了一天,难道连回家的权利都没有吗?!

请刘律师可以帮助我们所有业主让我们重新获得回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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