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10-20

标题:房产确权

我在津工作,老家在津武清区河西务镇,父亲于15年3月2日去世,母亲尚在,还有一个弟弟在老家,一个妹妹已出嫁。父亲健在时因我不能总回家照顾父母,尤其是这几年父母多病,基本就是妹妹照顾,我提供父亲的住院费、日常父母药费和生活费等,弟弟一家可以说不管。老家现有父母住的一所住房,还有弟弟家住的一所住房,他的住房是其结婚时父母给盖的,我本意如果弟弟一家照顾好父母,父母的住房就给他们了,可他们的表现让我彻底失望。现我母亲也需要照顾,母亲意愿是两所房我们兄弟两个一人一所,也就是父母的住房给我,今后由我赡养母亲,经几次协商弟弟不同意,母亲只好找个律师在河西务法院起诉进行房屋确权。2016年1月29日在河西务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到今年10月20日还没有再次开庭,律师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母亲因身体不好希望尽快结案,好有个结果,一般这种案件3个月或6个月就可结案,可我们家的这个案子,已经超半年了,会不会失去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多长时间结案,怎样才能尽快结案,麻烦您给解决一下,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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