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鲁** 提问时间:2016-10-14

标题:地铁安检人员暴力推搡乘客致使受伤

2016年10月14日早上8点左右进入中山路地铁站C进站口,进站时主动开包进行检查,仅携带一个手腕包(可单肩)26CM*12CM,包内有一个手机、一行银行卡、200元现金,手包没有任何夹层和侧兜,进站时开包的同时告知一个女性安检员这个手包价值较贵(市价6000多元),安检仪的皮带很硬容易划伤书包,女安检人员强行要求过安检仪,同时堵住进站口,又喊来3个男安检人员堵住进站口,对本人(女性) 进行推搡,晚上发现腿上出现了大面积淤紫,之前此女性安检人员也出现过多次拉拽乘客的事情,曾经给地铁的客服咨询过,安检的目的是防止携带火药、枪支、腐蚀性液体进站,如果开包进行检查不必过安检仪,和其进行交涉后任然出现围攻和推搡致使受伤的情况发生, 请问律师地铁安检人员是否有权限制人身自由,强行过安检机?对于身体的伤害可以进行什么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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