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网民: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您能否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
根据您的陈述,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目前正由河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尚未可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中会明示您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若裁决书中明确管辖法院的,您应向该明示的法院提起诉讼;若裁决书中没有明示的,您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缴纳人民币10元的诉讼费用。
3. 关于起诉期限是否会因节假日而缩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八十二条,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起诉期限截止日期是节假日的,起诉期限的截止日期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期。
4. 建议您在确定管辖法院之后,登录该法院的门户网站,查询相关的诉讼流程及需要准备的相关诉讼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王明弟 律师
2016年9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