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6-08-12

标题:我出全款以母亲名义买的房子,如何过户到我的名下

尊敬的魏律师您好

我于2005年以我母亲的名义在武清区杨村买了一所住宅,买房子时先开的是收据,收据上面交款人是我(有复印件),按规定购房人只能写我母亲的名字。现在我49周岁,母亲已80了(买房子时父亲已去世)。上面有三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长期不在家),请问如何走继承,把房证变为我的名字(母亲完全同意,现在绝无争议)。网上有人回复 二、房屋产权登记及过户条件

2001年确定的松鹤园小区产权登记条件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房屋继承人产权登记条件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

反 馈

回复律师:兰玉梅 回复时间:2016-08-18 是否超时:

您母亲在世的时候是无法走继承程序的,您如果想过户应该是走赠与程序,您咨询当地房管局问问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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