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提问时间:2016-08-08

标题:欠债人自杀了,留下遗书所有债务自己承担

欠债人自杀了,留下遗书说所有的债务自己承担。欠债人留有一处房产(还迁房)能证明是欠债人的,有配偶2女儿。

当初是因为欠债人说大女儿要结婚,没钱给嫁妆,借钱55000元,有欠条,给的是现金。

现在配偶、2个女儿都不承认现在这笔债务。

我想咨询下,欠债人留下的遗书说债务都他自己负担,是不是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我如果想要回欠款,是不是要起诉他的配偶与2女儿,用他的遗产房子偿还?

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谢谢您

反 馈

回复律师:杨玥 回复时间:2016-08-13 是否超时:

你好:不会的,属于婚姻期间共同债务,应当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继承房产份额、其他遗产份额为限,安继承遗产比例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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