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季** 提问时间:2016-07-26

标题:交通事故

杨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出的醉酒事故,当时我负全责.和对方经民警协商解决,之后我经过刑警、预审、检查院、法院。现在2016年我可以考驾照了,现在我在天津市市交管所查到《扣押未处理》《违法未处理》《驾照可恢复》!市管所让找当时处理的交通大队,当时处理我的是东丽交管局华明大队,我到华明大队当时管我这个事的民警调走了,华明大队也不管我的事让我找当时处理的民警,找到当时处理我的民警说:让我找华明大队,等于我现在没人管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呀?急急急

反 馈

回复律师:杨洁 回复时间:2016-08-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季**网民: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这个问题应当由东丽交管局华明大队负责接待、解答或解决。原办案民警调走不是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合法理由。如依然无果,您可向东丽交管局信访投诉部门进行投诉。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

201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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