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温** 提问时间:2016-07-25

标题:身份证被盗用开了个公司,工商局不给注销

2014年在北京公交车上钱包被偷导致身份证丢失,然后会老家(河北省保定市)重新补办了一个,2016年5月份左右办理贷款的时候个人征信显示名下有一家天津的公司,然后到天津本地派出所报案并开具了身份证丢失证明,在然后直接去了天津本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业务,我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丢失证明但是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才可以注销公司,稍后我打了天津市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回复我说如果没有损失就不用管了,如果以后出问题了可以起诉工商局,现在发现2016年7月11号那个公司因为未年检列入工商局黑名单,因为这个我的个人信用基本没有了,贷款护照什么的都不行了,我自己开公司的话就更不可能了都已经列入黑名单了,然后又打了一次天津市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回复我说需要向法院提出维权诉讼起诉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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