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6-07-19

标题:开会期间被殴打,公司以寻衅滋事名义开出不发工资

6月中旬,在公司开会期间,因工作责任问题争论,被公司两人持灭火器金属椅等殴打。经派出所调解后,赔偿我1500元。事情处理时该两人一直威胁我在公司见一次打一次,我向公司负责人申请处理,该负责人一直推脱,以需向武汉总部反映为由拒绝处理,同时告我说让我在家休息养伤。

事情拖了一个月,总部下了通知,以寻衅滋事和旷工名义开除我,而打人者并没有处理,同时对我申请的个人清算不予解决,以寻衅滋事名义不发工资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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