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7-07

标题:原家庭中因上大学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收回现在是否能取回被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在村里获得村民一样的福利待遇

本人2004年在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2002年六月被学校就地农转非(有户口本为证),上学期间府君庙村里就将在家庭里所属自己那部分土地就收回去了,从毕业至今没有稳定工作,一直处于断断续续的打工状态,从2014年开始至今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想在村里种地为生都不能。不知怎没办才好。我和我父亲户口本住址是一样的。我想重新要回属于我那部分土地,种菜。请问我父亲家庭是否中能重新取回原属于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点我的户口是在村里的非农业,在村上有选举权的,但村上的福利待遇却没有我的,村里这样做合法吗、是否侵害我的权益。如果可以我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反 馈

回复律师:程新霞 回复时间:2016-08-02 是否超时:

你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依法承包农村土地,村里的福利待遇也是分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你所说的情况,可以向村委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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