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承租权保障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本市河西区的住户,我叫刘*。 我受父母(父亲:刘建生;母亲:蓝玉慧)委托,特别和领导反馈问题。 我的爷爷奶奶(爷爷刘金堂;奶奶冯玉珍)生前居住于河西区大营门全昇里20号的平房2间(即现在的金皇大厦所在地)。爷爷奶奶共育有3男6女,9个子女。在爷爷奶奶去世后,这2间平房于1994年拆迁,拆迁后按当时拆迁政策取得了河西区小海地的一偏一独。在未经我父亲同意的前提下,我的二叔刘大海占有了偏单小海地桂江里127号2楼211室,三叔刘大洋占有小海地桂江里的独单(但很快被刘大洋出售变现)。 尤其需要指出的,刘大海在听说全昇里要拆迁的消息后,处心积虑的将他爱人马秀玲的户口迁至全昇里20号平房处,为的就是拆迁分房做准备。 因为刘大洋当时只占了独单,刘大海怕自己占了偏单让刘大洋不满意,便将当时自己的独厨(地址:围堤道七建大楼2门505;)做为补偿给了刘大洋,刘大洋后来将这处独厨卖给了我的老姑刘学英(刘学英几年前因病去世,现由她爱人方金沼承租)。独厨变现后,刘大洋又将小海地桂江里的那处独单变现,最终购买了河西区绍兴道元兴新里4-7-808的一处中单,几年前三叔去世,目前这处中单由他的次子刘鸣承租至今。 劳烦律师帮助解决我目前的困难,保障我我父母的承租权,多谢! 信中提到的几处房产,除了我家是私产,房主是我母亲蓝玉慧,其余几处房产均系公产。 此致 敬礼 2016.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