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EMS在运输过程中将产品损坏不能使用
7号从天津寄往沈阳一台设备未保价,设备包装三层,并在最外层标出,易碎品,勿压。
9号到沈阳客户手中,已发现不能正常使用,并有破碎情况,当时意想邮政客服投诉,下午沈阳投递点给我打来电话说途中损坏与他们没有关系外包装没有破碎,与他们没有关系 ,
9号快递员将设备抱回网点,将其随便打包、发回。为经得我们的同意将设备寄回。
11号显示发往天津,至今14号设备未到我们手中,
至今没有任何客服人员帮我们解决这件事,咨询快递员得知,当外包装未有损坏的情况下 不予赔偿。
希望律师能够帮助我解决这件事情,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