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芦* 提问时间:2016-03-09

标题:劳动报酬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本人2005年8月入职三键化工(大连)有限公司,在职期间公司口头承诺以2014年5月以前上一年的全年天津分公司销售额的10%作为奖金支付给本人。2015年5月3日大连公司注销,本人与大连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书面承诺支付奖金和违约金。2015年5月4日本人与同一自然人的三键化工(沈阳)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下属天津分公司承诺支付奖金。后本人10月30日与沈阳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公司一直拒付,还要以旷工解雇我。我仲裁后,仲裁支持我的诉求,公司不服,上诉后要求进行文书的朱墨时序鉴定,但仲裁期间公司已承认证明书上公章是公司公章无疑。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