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随时都会受到威胁.
李律师您好:我是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詹庄子路17号内居民区的居民
我下面就简单的向您介绍一下本居民楼的概况,此居民楼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其结构为筒子楼,产权原归属于“天津市第一冶金机械制造厂”。自从1976年地震后这里便成了危楼,后来由“十八冶建”给本居民楼进行了维修、加固处理。到2002年由于原产权单位倒闭,所以把产权转交于现在的“美丰物业管理公司”托管。
可是自从“美丰”托管以后,从来就没有尽到房屋的维修及日常维护的义务,使本居民楼造成年久失修、墙皮脱落、门窗糟烂、污水外溢、破烂不堪等现象、。于是大家从此就停止了房租的缴纳。所以就造成了“你不缴房租,我就不给你维修。你不维修,我就不缴房租”的尴尬局面,假如你要是找“美丰”办理有关房屋的有关事宜,那好你必须先把房租补齐,另外还得缴纳数额可观的所谓的“滞纳金”这合理吗?简直就是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到现在我们这里即没有煤气,也没有暖气,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就连生活必备的卫生间,由于上下水及屋顶漏水问题大部分都不能使用。房屋的外延结构随时都会掉落砸到人。自来水管道严重老化,经常泡水,电气线路严重老化,随时都有触电的危险,下水道经常堵,脏乱差都在我们这个小区里体现了。住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随时都会受到威胁,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大家心中十分不安。此处的居民真是苦不堪言。(关键是街道和居委会都不出头管这件事)后来由居民推荐代表,向上级反映过多次均没有结果。前两年天津市政府针对旧楼区,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我们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我们这里也改造一下,能改变一下我们的居住环境,答复是我们的楼房已经超出了设计使用年限,属于未经加固处理的住宅楼,没有维修的必要了。您说我们应该怎么办?房子该修吗?房费该缴吗?滞纳金该缴吗?该找谁能彻底解决问题?是不是等到楼房出现“意外”的那一天才有人管?人命观天的事情,至今没有任何答复。希望您能帮助我们,您看我们应该怎么办?多谢
下面就是本居民楼的近况的一些照片,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我代表本居民楼全体居民谢谢您了。(后附市长信箱答复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