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6-01-04

标题:询问

律师你好:

我妈妈颈部长有肿物,初次到医院就诊,做了血常规和b超检查,医生诊断为甲状腺炎,开了2个月的药。服药一段时间后,肿物没有减小,而是长大。相隔一个月,又到初次去的医院,另找了一位医生,建议穿刺检查,经病理科检查,确诊为淋巴瘤,现在该医院就诊。

我向医院主张退回初次就诊医药费,因误诊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是否支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去做?

感谢百忙中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鲁霁 回复时间:2016-01-24 是否超时:

您好:

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根据您所表述的内容,就有关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对于您所述相关诉求能否被支持,关键要对初次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由于其过错给您母亲造成了侵权损害后果进行判定。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进行判定,如果其存在侵权行为,您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鲁霁律师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