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5-10-23

标题: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丢失是否可以重开

您好!我把9月份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学院附属医院 住院时(异地)的 医疗收费凭据丢失(自费),这张票据还没有经过医保所在地(内蒙古通辽市社保)报销。请问我能不能找医院将丢失的发票作废,再从新给我开一张发票,并且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张倩 回复时间:2015-10-26 是否超时:

你好:依据票据法,票据丢失后,最后持票人应当到票据付款地人民法院申请挂失支付,人民法院公告6个月后,无人主张权利,做出出去案判决,你可以持判决向出票地银行申请重新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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