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5-10-20

标题:关于拆迁房产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是天津人,老婆系贵州省遵义人,其户口一直在老家遵义.我们结婚10年有余,生有一女儿.今老婆老家因拆迁分得我老婆一套楼房,办理房产证时.因距离太远,由其父亲代办,并用到我们的结婚证,我方户口本,身份证等物.这套房是在我们结婚10年后,也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我想请问,这套房是老婆自己的财产,还是我们夫妻婚后共有财产?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张东升 回复时间:2015-10-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属于您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张东升律师

2015年10月26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