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女* 提问时间:2015-09-29

标题:物业不作为,业主如何搜集有效的证据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所居住的小区是刚交房2年,所以用的物业也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由于我们当地没有居委会所以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不能对物业进行更换。但是物业的服务水平太差了,以至于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例如,物业保安如同空设,车辆和人员可以随意进出,以至于装修的时候楼霸横行,不屈从楼霸的,被堵门锁,车辆被砸。小区被盗也屡次发生。大环境的卫生问题,电梯问题,供暖问题等等。小到居民反映的维修问题也是多次催促后也不理睬。关于地下车位的问题也是只售不租的情况。并且物业费用收取的物业费也是虚高,与实际不相符。经多次反映问题给物业,也是不作为。请问,我们业主应该如何搜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无论是在今后我们起诉物业,还是物业起诉业主中能够成为有效的证据。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李东光 回复时间:2015-09-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女*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起诉前的事实了解

据您介绍的“小区是刚交房2年,所以用的物业也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做初步判断,小区开发商应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便于日后诉讼,建议您在起诉前先收集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交纳凭证在内的能够证明您及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关系的相关事实材料。

相关事实材料的收集有助您日后提起诉讼时,明确被告及具体诉讼请求,也便于案件的裁判及执行。

2.关于起诉依据、举证责任及证据要求的问题

《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63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如您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的,需提供与案件事实相关、形式及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内容真实的证据。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李东光律师

2015年9月30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