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次顶楼漏雨,房子在保修期物业不予维修可否诉讼
杨律师您好。我们在天津市武清区新湾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我家位置是10楼,次顶楼。11楼层为顶楼带阁楼。我家阴面卧室有大概10平米是漏天的,房顶上是11楼的后阳台。8月底的大雨天气导致我家新装新装修的房子有漏雨现象,找到物业,表示房子在保修期内。遂到11层去排查情况。11楼后阳台属于自己装修。已经铺好地砖。物业是11楼属于不合理装修,是11楼防水没有做好物业对此现象不予维修。建议我们自行联系解决。但11楼属于租户,我们找不到房主,请问此情况如果进行法律诉讼我们应该追究物业责任还是11楼房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