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发商新房交付使用没有合法手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我在宁河县芦台镇龙胤溪园买了一套房,开发商交钥匙时没有《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包括很重要安全设施不完善例如消防设不能使用等系列问题情况下,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交接手续,时间在2015年1月份。而且对房屋法律意识淡薄的业主们大部分已经办理入住使用。在存在这样的安全隐患下,并且我家房屋屋顶不平相差4厘米,多次找到开发商只说给修,我问维修队说只保五年,后来又去找开发商要质量保证书时,开发商态度恶劣逃避责任,当我问到建委有关人士却不清楚此事说证件问题不归我们管,在没有验收取证情况下就开始交付使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