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5-09-05

标题:二手房过户手续已办完,买方想入住

今年8月和卖方以及中介签定了三方合同,放本已经到手,但是处于同情卖方再买房困难,将最后卖方搬走期限限定明年3月前,但是现在本人需要提前入住房子,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可以不可以叫本人提前入住?如果走法律途径本人能否胜诉,胜诉的话诉讼费谁出?盼复,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张远华 回复时间:2015-09-17 是否超时:

你好,如果已经签订协议,确定了腾房时间,要按照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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