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5-08-19

标题:孕妇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

我是天津市奥瑞克电梯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的在职文员郭**,今年32岁。从2013年6月3日入职该公司!现已怀孕将近9个月,预产期为2015年9月23日。现在与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具体情况如争议情况如下:

2015年 7月13日我接到公司领导电话,告知于7月底要撤销贵阳分公司,要求我尽快办理离职手续且最多补偿我两个月的工资,如果我不办理离职手续,将在7月份之后不再给我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且态度强硬,不容协商解决。由于这不符合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保障规定,所以我拒绝了办理离职手续!我将公司是如何处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情况发至公司的微信群和QQ群,结果被公司踢出群,事后公司人事部主动联系到我,协商赔偿事宜。由于最近一直在操心此事,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放弃了自己的很多合法权益,就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达成一致,与公司人事部负责人约定赔偿我2个月的工资与补助以及8个月的社会保险公司承担部分,并由公司拟定协议由我签字并寄回公司签字。本以为这事就这样解决了,可在7月29日上午收到公司拟定的文件,标题为《离职申请》,内容虽然附带了赔付的条件,因该文书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主动联系公司要求按照法律规定修改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遭到公司拒绝,并主动表明不再理睬这件事。

截止至7月31日,公司已经陆续将我踢出了公司QQ群、公司微信群,强行关闭了我的企业邮箱以及公司OA系统权限,并撤销了贵州分公司的办公地点。所以我现在没有了上班的地点,也无法与公司联系,且公司领导也拒绝接听我的电话。8月15日公司发放工资时,也未给我发放7月份工资。

由于天津市奥瑞克电梯有限公司在成立贵州分公司时并未到工商等注册备案,且因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以员工先签字寄回公司后公司再填写合同内容并寄回到个人为由,让我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并直到现在也未下发劳动合同。所以因为诉讼地的不同我无法在贵阳通过相关机构进行维权。现在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我的联系电话18585434353.

反 馈

回复律师:张旺 回复时间:2015-08-25 是否超时: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单位与你已经达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告终止,之前拖欠你的工资应当按照双倍赔偿,并可以请求按照该协议支付相应的补偿。你可以向天津市奥瑞克电梯有限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