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的房子住不了
我是武清区河西务国际城小区居民 2014年11月在中介买的房子 2015年1月12号房本下来的 买的是蓝印卖的二手房子 可是今年的7月20号 物业突然把我的电给掐了 找到物业 物业说我从2009年至今的物业费没有交 可是我在买房子的时候和先房主到物业查过 已经结清 现在的物业还找我们要 09年至今的物业费 先房主已经找不到了 现在物业还在给我们断电 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解决
我是武清区河西务国际城小区居民 2014年11月在中介买的房子 2015年1月12号房本下来的 买的是蓝印卖的二手房子 可是今年的7月20号 物业突然把我的电给掐了 找到物业 物业说我从2009年至今的物业费没有交 可是我在买房子的时候和先房主到物业查过 已经结清 现在的物业还找我们要 09年至今的物业费 先房主已经找不到了 现在物业还在给我们断电 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解决
你好:合同只对相对人有效,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物业可以起诉原房主,您没有法律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代原房主还款。所以,物业断电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建议你向公证部门申请公证,将物业断电行为的证据保全下来,在物业断电给您扎成的损失范围内拒绝缴纳部分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