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限价房申请中:期望知晓第一条中的,家庭成员可否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如何证明是自己的家庭成员?
我想申请天津市限价房,想委托自己兄长或父母代办,但是我的户口是天津市集体户籍,我父母和兄长是河北省唐山市户籍,按您回复的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代为申请,这个如何证明是我的家庭成员,委托书需要什么格式或公证才生效吗?因为已经不再同一户籍簿上,所以很疑惑,期待您的答复。
我想申请天津市限价房,想委托自己兄长或父母代办,但是我的户口是天津市集体户籍,我父母和兄长是河北省唐山市户籍,按您回复的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代为申请,这个如何证明是我的家庭成员,委托书需要什么格式或公证才生效吗?因为已经不再同一户籍簿上,所以很疑惑,期待您的答复。
尊敬的杨**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限价房”)的申请条件
《关于放宽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据您介绍,您目前属于单身状态,据此,若您同时满足上述(1)-(3)项条件且年满25岁的,您可以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房。
2.关于能否委托您兄长或父母代办的答复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确定。
《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您的兄长、父母不属于“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范围。据此,建议您亲自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李东光律师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