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5-07-08

标题:带节育环造成宫外孕计生委有责任吗

我媳妇生完孩子以后,计生办要求带节育环否则孩子无法上户口,或者不给退押金,所以带上节育环,现在造成宫外孕,去找计生办,计生办人说宫内孕负责宫外不管,那么这种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这种说法对吗/我们是农村人只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种手术我们花了一万多元了,我可以告计生委吗?急求回答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鲁霁 回复时间:2015-07-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您可以通过医院诊疗或医学鉴定判定造成宫外孕的原因,从而确定是否有侵权人、责任主体是谁。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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