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劳动派遣的合法性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铁通天津分公司的一名一线员工,从2004年开始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在15年6月25日,公司通知我们要求和我们解除外聘合同。 我在2004年2月开始为铁通工作之时算起直到05年一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且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为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后铁通和我们签订了用工协议且一直是铁通为我们缴纳的保险。后铁通找来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在威胁我们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情况下,强迫我们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且未提供我们合同原件。将我们派遣至铁通的同一岗位。甚至在工作期间中断我的保险和合同长达一年时间。(后查询保险记录发现,咨询过铁通说竞聘不续签,但还是继续工作在铁通) 直到2015年6月通知我们解聘,且原因为国家规定2016年3月公司员工总数的10%一下为外聘员工。我想咨询铁通天津分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是一种恶意的逃避用人风险是否属于逆向劳务派遣。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