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6-17

标题:距离居民楼多远的距离可以盖停车楼,依据法律是哪些?

我家隔壁的小区要在紧邻我们小区围墙的地方盖大型的三层停车楼,请问盖大型机械型停车楼有何要求?我们主要想知道在距离、噪音、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相关要求,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厉永刚 回复时间:2015-07-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民:

您好!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房屋建筑应遵守的一般法律规定

根据您的介绍,我们理解:您所述“大型机械停车楼”应属房屋建筑。房屋建筑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建筑的建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建筑正式施工前一般应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等各项许可。

2.“紧邻小区围墙”建设“大型机械停车楼”有关距离的一般法律规定

《天津市建筑规划管理细则》第25条规定:建筑物呈周边或其他形式布置的,其他建筑与附表所列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山墙间距,不小于八米。(2)新建房屋山墙宽度小于十二米(含十二米)的,与相邻建筑物的北向檐墙不小于十米,与东西向檐墙不小于十二米,与南向檐墙不小于十四米。(3)新建房屋山墙宽度大于十二米的,考虑间距时按檐墙对待,其间距应符合附表要求。(4)其他建筑位于受遮挡面时,不考虑日照间距。

3.“紧邻小区围墙”建设“大型机械停车楼”有关噪声的一般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8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并由施工单位公告当地居民。第47条规定: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1)"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2)"午间"是指当日12时至14时之间。(3)"夜间"是指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之间。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4.1款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场届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建筑施工场届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夜间55。第4.2款规定: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4.“紧邻小区围墙”建设“大型机械停车楼”有关环保的一般法律规定

“大型机械停车楼”施工可能涉及地形、水体、大气、粉尘、固体废弃物等各项环境保护及防治措施,需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厉永刚律师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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