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4-30

标题:只知道对方准确住址,不知姓名如何起诉?

邻里发生比较严重的纠纷,多次协商后无法解决。打算走法律程序解决,不知道对方的准确姓名,只知道家庭住址。请问这样如何起诉?

反 馈

回复律师:杨阳 回复时间:2015-05-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您可以到居委会或是派出所询问该邻居姓名。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杨阳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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