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运** 提问时间:2015-04-29

标题:民事赔偿问题

您好,我是运家庄村民,现在有一个民事赔偿问题,想咨询一下。法院已经下发民事判决书,过了好长时间,被告依然没有偿还欠款,于是,我父亲请求宝坻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迟迟也没有结果。这判决书一点用也没有吗?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律师:王庆新 回复时间:2015-06-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建议您先确认是否已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确认已递交后可到法院查询进展。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王庆新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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