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产假期间工资计算问题
某月休产假15天(包括双休日),病假10天(工作日),公司规定一个月内病假超过7天的当月工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还规定产假不扣工资,那这个月工资该怎么算?
某月休产假15天(包括双休日),病假10天(工作日),公司规定一个月内病假超过7天的当月工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还规定产假不扣工资,那这个月工资该怎么算?
尊敬的张*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2.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根据您的介绍,您在一个月内既休产假又申请了病假,则工资计算方式为:
正常月工资标准÷21.75天*(产假天数+正常上班天数)+当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病假天数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王明弟律师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