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5-03-12

标题:关于房产办理继承问题

您好!我有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父亲2014年去世,房本是父亲的名字,那是否目前只能办理房产继承?继承人是谁?如何办理及收取的费用?盼复谢谢。

目前情况:目前在世,我和哥哥均各自成家(各自有住房),爷爷奶奶均已过世。

反 馈

回复律师:朱晓丽 回复时间:2015-03-31 是否超时:

父亲去世,房子作为其遗产只能通过房产继承的形式办理过户;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您母亲与您以及您哥哥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为该房产的继承人。但是房产如果为父母双方共同所有,您与母亲、哥哥只能对父亲所有的一半房产进行继承。办理过户应到公证部门办理,并且母亲、哥哥与您本人都应到场,费用的收取具体咨询公证部门。以上为这是私产房办理方式,若为公产房申请变更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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