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5-03-04

标题:物业收取停车费

您好:我入住宝聚家园限价商品房,现在物业要求收取汽车泊位费,价格180元/月,我也看到物业管理前期合同,上面也是这个价格。但是这个价格远远高出周边小区的停车价格,我想请问这个价格合理吗?我们业主是否必须遵守这个价格?他这个定价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厉永刚 回复时间:2015-03-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冯**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

据此,如果停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且物业管理前期合同对收费有明确约定,那么您应当遵守相关协议的约定。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厉永刚律师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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