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停热纠纷
尊敬的柴律师: 您好!我有一个关于采暖费的问题请帮助我解决一下: 我是天津市红桥区怡和家园一个业主,开发商是天津住宅集团,2010年班里的入住手续,当时2010-2011年的取暖费交给了开发商,由于本人暂不居住,在2011年申请了停热,当时找到了津安供热,怡和物业都说管理权在开发商,找开发商办理停热手续,然后我来到开发商供热临时办公室办理了停热,当时没有给我出据任何手续,今天我在津安供热查询暖气状态的时候,津安供热的同志和我说了几个问题, 1开发商负责2010-2012的供热管理工作,津安供热从2012开始接手后续供热工作。 2开发商在与津安供热交接的时候没有提到业主停热问题。 3暖气开通后强制2年内不允许停热。 4让我补交2012至2014的采暖费和滞纳金还有2015年热损共计一万余元。 对于津安供热的解释,我觉得很无助,第一我已经申请了停热,为什么还收取我的采暖费。第二自从我申请停热至今我家暖气根本就没热过,为什么还收取我暖气费。第三这么长时间里你们津安供热也不催缴费用吗,我今天是去你们网点询问一下,如果我不去你们网点询问的话,这个事情还不知道,第四如果今天我不去你们网点的话,你们还不给我停热,那我要损失多少钱,你们觉得这样做合理吗。 这件事情我们太冤枉了,我们太弱势了,求请帮帮我们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