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1-31

标题:开发商延期交房补偿问题

开发商2013年6月30日本应交房 由于工程进度延期交房 2014年4月30日开发商通知交房并赔偿10个月违约金 在交房期间本人发现开发商交房手续不全 例如没有入住证等证件 本人拒绝收房 开发商说愿意收不收 违约金就陪到2014年4月30日 我感觉开发商交房不合理 当时就没有收房 半年时间过去了开发商交房证件还是不齐 也没有任何答复 在这里请求律师帮帮忙 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王庆新 回复时间:2015-02-26 是否超时: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开发商已经构成违约,如没有入住证等证件商品房是不能交付使用的,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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