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1-31

标题:关于房地产延期交房补偿问题

开发商本应2013年6月30日交房由于房地产没有及时完工延期交房。2014年4月30日通知交房在交房期间本人发现开发商交房手续不全 例如没有入住证等证件 本人拒绝收房 开发商说愿意收不收 不收拉倒 违约金就赔到2014年4月30日由于开发商证件不齐我没有验收 半年多过去了开发商一直没有答复 在这请求律师帮帮忙 我应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律师:王庆新 回复时间:2015-02-26 是否超时: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开发商已经构成违约,如没有入住证等证件商品房是不能交付使用的,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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