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12-23

标题:供热管道堵了致使暖气不热

房子买了三年,因为没有装修今年装修后才发现卫生间暖气不热,经过物业以及供热站的测试以后发现是因为卫生间地下管道堵了,开发商说已经过了两年不管了,我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律师:厉永刚 回复时间:2015-0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

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两个供热期满后,如果验收验收合格,户内供热设施由您管理;如果验收不合格的,那么由开发商进行整改。所以,您需确认你所在的小区供热设施是否完成移交验收,是否验收合格。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厉永刚律师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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