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庞**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侵权责任的分析
(1)侵权责任人的分析
《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前述规定,您母亲在易买得奥城店购物时,因崔亚正没有扶住手推车导致手推车撞到您母亲并致左脚骨折的,崔亚正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易买得奥城店作为一个公共场所,其管理人对顾客亦负有保障顾客人身及财产不遭受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超市内明显存在缺陷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及更换,因此,如崔亚正当天使用的超市手推车存在失灵、打滑等缺陷,则属于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亦应对您母亲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根据前述规定及前述第1条的分析,崔亚正应对您母亲承担侵权责任,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亦应对您母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赔偿您母亲因左脚骨折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而言,前述两方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第一,首先应由崔亚正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法找到崔亚正或者崔亚正没有能力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时,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崔亚正已经全部承担侵权责任,则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对于崔亚正没有承担的侵权责任,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不是全部承担下来,而是在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即根据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未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程度来确定其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的份额。
2.关于追究侵权责任的方式
根据您介绍的情况,目前易买得奥城店即将关闭,建议您尽快与崔亚正取得联系,与崔亚正及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侵权赔偿事宜。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您可起诉崔亚正及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崔亚正及易买得奥城店的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刘蕊律师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