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房交房后存在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律师你好: 我在和平买了一处房子,交房后准备装修,但还未开工就发现厕所管道漏水,墙壁大面积渗水。我从交房后就一直向物业报修,期间物业也来过人看了,甚至一度把我家厕所一面墙打掉,但仍找不到漏水原因。后来物业一直以联系不到楼上业主没法排查原因为由一直没有给我修理好。我也没办法装修,因此我向这家物业的上一级总公司发函,终于得到回复,也找到了漏水原因。但是从交房到修理好已经一年多了,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只能租房。后来我们找到物业申请赔偿我们租房的费用和免除维修期间这一年的物业费。他们让我们写书面的东西我们也写了,向他们上一级也找了,多次联系物业始终没有一个答复。他们的物业经理也总是不停的换人,也不根我们对话。他们一个物业工作人员说厕所漏不影响入住,法律这方面我不明白。可是这一年来他们一直没给我们修好,就没有责任吗?不影响住难道不影响装修吗?物业没有履行义务,这一年的物业费难道不能免除吗?更可气的是,他们不跟我们沟通协商解决此事,总公司还寄物业费滞纳金的单子给我,可我已经反映到总公司我们要求免除这段物业费的书面材料了。我的房子还在保修期内,我该如何维权呢,恳请律师帮助我给我支个招?我手中有物业当时漏水的照片也有我给他们总公司的发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