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12-06

标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请问律师:

我签署的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腰有毛病,所以一直歇着病假几个月了,不是国家规定的医疗期而是每周一换假条的普通病假,这样一直歇着单位有没有权利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有没有权利在我歇普通病假期间把我移动到它的另一个工厂?

反 馈

回复律师:董亚南 回复时间:2014-12-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民:

您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永远不会解除,只要达到法定条件是可以解除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常有可能将调离原岗位的。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董亚南律师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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