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梁* 提问时间:2014-12-01

标题:天津市第四批示范小城镇《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示范小城镇》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天津市第四批示范小城镇《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示范小城镇》的村民

但现在,精武镇吴庄子要拆迁搬新楼,对于没人住的房子,一间房赔款2万,合理吗?

我家情况特殊,我老公3岁丧父,婆婆改嫁,婆婆与老公户口从吴庄子迁移到其他村,但房子是公公留给老公的遗产(现在任然有房产证)。但村里以没有人居住为由,只补偿我们八万(4间房,90多个平方),不给分房。请问合理吗???

同样作为精武镇示范小城镇的大南河,三间房给90m2新房,多出来的一间房给2万。去村大队找书记解决问题,说只赔8万,镇里规定,爱拆不拆。现在,我该怎样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反 馈

回复律师:张远华 回复时间:2014-12-2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设计农村宅基地政策,建议逐级反映一下,可以到镇里、区里了解相关政策,也可以找村委要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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