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小区旧楼区改造后未征求居民意见强行收停车费
您好柴律师:
我们小区进过旧楼区改造后,在没有征得居民意见的情况下引入一
家名为“天津市家洁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红桥区邢家台
,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个人独自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此物业对小区楼
道卫生、水电维修、防盗门窗等物业该管问题不进行管理,都要居民像
以前一样自制。唯独对小区车辆进行每月收取60元并一次性收取1年费用,而且未开具正式发票。请问当我询问居委会工作人员时候,他们说
未经居民同意,只是征得楼门长同意就引进了此物业,也没有招投标公
示。请问我对此种状况从法律上可以有什么支持维权的。譬如“合同法
”“物业管理条例”。还有他们未经车主同意强行用“拖车器”拖车,
请问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多谢!
同样我们同事居住的南开区临江里社区未见此等违法问题。







